武汉市国土和规划管理局征收土地
补偿安置方案公告
武土征补硚公告[2014]第28号
武汉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6月5日发布《武汉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》(2013)99号,征收红星村集体土地0.609公顷,用地单位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。根据硚政函(2014)59号文件及市局同意分期批示,现办理一期用地,实测用地面积0.3904公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48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)的规定,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:(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、数量,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)
地类 | 农用地 | 其中:耕地 | 建设用地 | 未利用地 |
面积(公顷) | 0.3904 | |||
应安置农业人口 | 人 | |||
区片综合地价 | 463.5万元/公顷 |
二、征收土地补偿费(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)标准和数额
地类 | 面积 (公顷) | (A)土地补偿费+(B)安置补助费 |
金额(万元) | ||
耕地 | ||
其他农用地 | ||
建设用地 | 0.3904 | 181.536 |
未利用地 | ||
合计 | 0.3904 | 181.536 |
三、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
项目 | 单 位 | 数 量 | 单价(万元) | 金额(万元) | 备 注 |
青苗 | 公顷 | ||||
鱼苗 | 公顷 | ||||
挖塘工资 | 公顷 | ||||
小计 |
四、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
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81.536万元,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支付给长丰街红星村。
五、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
红星村已进行城中村改制,无需安置农业人口。
六、房屋拆迁情况以及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
该项目本期需拆迁房屋总户数为19户,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9503.95平方米,按照不低于《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第148号令)所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七、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
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,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,请于2014年10月23日前,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,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。
特此公告
联系人:晏绍元 电话:83886537
二O一四年十月八日